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
(上??紖^)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財會[2009]4號)的規定,現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以下簡稱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上??紖^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二)已取得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二、豁免條件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照根據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議免予部分科目考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
(一)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3月26日至4月8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link.233.com/17004)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考區,并真實地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報名成功后,獲取網報編號并打印網絡報名表。如有考生確實符合報考條件,但未能通過計算機審核致使網上預報名不能成功的,可向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咨詢。
(二)現場確認
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5月24日至6月10日9:00-11:00,13:00-16:00(雙休日照常),到長寧區定西路1118號2樓(咨詢電話:62403940)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并繳納考試報名費?,F場確認需攜帶的證明材料:
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需帶網絡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只需帶網絡報名信息表。
(三)考試代理機構
1.在香港參加考試的人員,可在香港會計師公會和臺灣地區公會兩岸服務工作小組等考試代理機構確認報名資格。
2. 在澳門參加考試的人員,可在香港會計師公會、澳門會計專業聯會和臺灣地區公會兩岸服務工作小組等考試代理機構,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和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報名資格。
3. 在北京、上海參加考試的人員,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和臺灣地區公會兩岸服務工作小組確認報名資格。
考試代理機構地址詳見附1。
(四)報名要求
1.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2. 會計師事務所可以代理本事務所的考生進行集體報名資格確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務所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確認。
3. 報考人員可直接或委托他人進行報名資格確認。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審計
下午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會計
下午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 稅法
考試地點: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門。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報考人員可在9月1日以后通過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或按要求到相關考試代理機構領取準考證。
八、考試報名費
1. 在香港參加考試的,每科報名費480元港幣。
2. 在澳門參加考試的,每科報名費480元港幣。
3. 在北京參加考試的,每科報名費60元人民幣。
4. 在上海參加考試的,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及每科考試報名費55元人民幣。
考試報名費標準明細表見附2。
5.因受托代理報名,各考試代理機構可以根據當地物價標準及慣例向報考人員酌收手續費和代理費。
九、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以及近3年考試試題匯編,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
(二)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8610 88250022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10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財政部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考試代理機構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忌騾⒓訉I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或考試代理機構領取。
十一、報考人員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上查閱,或到考試代理機構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考人員領取或下載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或下載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附1. 各地考辦及考試代理機構地址
2. 報名費收取價格明細表
附1:
各地考辦及考試代理機構地址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2號樓5層
二、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地址:長寧區定西路1118號2樓
三、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
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91號 中石化大廈B塔43樓
四、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2D
五、香港會計師公會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27樓
六、澳門會計專業聯會
地址:澳門東方斜巷14號 東方中心十三樓C座
七、臺灣地區公會兩岸服務工作小組
臺北市會計師公會
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一號仰德大樓九樓之一
附2:報名費收取價格明細表
報名 |
考試地點 | |||
香港 |
澳門 |
北京市 |
上海市 | |
香港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48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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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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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8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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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幣 |
每科55元人民幣+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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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幣 |
每科55元人民幣+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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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幣 |
每科55元人民幣+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 |
廣州市 |
/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幣 |
每科55元人民幣+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 |
深圳市 |
/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幣 |
每科55元人民幣+每人手續費10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