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的通知,現將上海考區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報名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見附件),并向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市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
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新考生),在網上預報名后,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
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老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的同時,同步進行網上確認。
(一)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新、老考生)應于2010年3月26日9:00—4月8日23:59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專業階段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link.233.com/17004)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考區,并真實地注冊和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報名成功后,獲取網報編號并打印網絡報名表。如有考生確實符合報考條件,但未能通過計算機審核致使網上預報名不能成功的,可向市考辦進行咨詢。
(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24日-6月10日9:00-11:00,13:00-16:00(雙休日照常)到本市考辦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地址:長寧區定西路1118號2樓。辦理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時,考生需持網絡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和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并繳納考試報名費。
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階段,可直接通過報名系統在網上支付報名費,支付成功后即為報名確認,無須再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審計
下午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會計
下午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稅法
七、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應考人員應于8月16日9:00——9月12日23:59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專業階段考試專欄,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考試報名費
考試費用標準: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5元。
九、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匯編》,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的同時可在網上自愿訂購,所訂購的輔導教材將免收配送費直接寄至考生。
(二)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10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一、報考人員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認真仔細填寫報考科目和各項信息,報名提交或支付費用成功后,報考科目、考區等信息將不能再進行更改。請考生在報名過程中按報名步驟的提示和要求謹慎進行網上報名操作并認真核對,保證報名考試科目和各項報名信息的正確性。
(二)考區設置:西區(徐匯區、盧灣區等),東區(虹口區、黃浦區等)。
(三)報名咨詢電話:62403940(9:00-11:00,13:00-16:00)。
(四)報名費、教材費收據:考生可于5月24日-6月10日9:00-11:00,13:00-16:00(雙休日照常)到長寧區定西路1118號2樓憑身份證、報名表領取,逾期不予辦理。
(五)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六)報考人員領取或下載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或下載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上海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