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概述
(一)前任注冊會計師
前任注冊會計師是指已對被審計單位上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被現任注冊會計師接替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已經或可能與委托人解除業務約定的注冊會計師,也視為前任注冊會計師。
前任注冊會計師通常包含兩種情況:
?。?)已對最近一期財務報表發表了審計意見的某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
?。?)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某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
注意:
在實務中,還可能出現委托人在相鄰兩個會計年度中連續變更多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前任注冊會計師是指相對于執行當期財務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而言,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出具了審計報告的某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在后任注冊會計師之前接受委托對當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所有會計師事務所。
(二)后任注冊會計師
后任注冊會計師是指正在考慮接受委托或已經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
?。ㄈη昂笕螠贤ǖ目傮w要求
對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溝通的總體要求是,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通常由后任注冊會計師主動發起,但需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將溝通的情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一、接受委托前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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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必要溝通,并對溝通結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接受委托。
?。ǘ贤ǖ那疤岷笕巫詴嫀熯M行主動溝通的前提是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如果被審計單位不同意前任注冊會計師作出答復,或限制答復的范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被審計單位詢問原因,并考慮是否接受委托。當這種情況出現時,后任注冊會計師一般應當拒絕接受委托,除非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獲知必要的事實,或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水平非常低。
?。ㄈ┍匾獪贤ǖ暮诵膬热莺笕巫詴嫀熛蚯叭巫詴嫀熢儐柕膬热輵敽侠?、具體。必要溝通過程中通常值得關注和詢問的事項包括:
?。?)是否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存在誠信方面的問題。
?。?)前任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存在的意見分歧。
?。?)前任注冊會計師向被審計單位治理層通報的管理層舞弊、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以及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前任注冊會計師認為導致被審計單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注意:
如果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前任注冊會計師在會計、審計問題上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存在分歧,管理層對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不滿意,經多次溝通仍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則后任注冊會計師要慎重考慮是否接受該項業務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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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審計單位允許前任注冊會計師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詢問作出充分答復的情況下,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所了解的事實,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合理詢問及時作出充分答復。
如果受到被審計單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訴訟的顧慮,決定不向后任注冊會計師作出充分答復,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表明其答復是有限的,并說明原因。
如果未得到答復,且沒有理由認為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異常,后任注冊會計師需要設法以其他方式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再次進行溝通。如果仍得不到答復,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致函前任注冊會計師,說明如果在適當的時間內得不到答復,將假設不存在專業方面的原因使其拒絕接受委托,并表明擬接受委托。
注意:
后任注冊會計師向前任注冊會計師的詢問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方式進行。通常情況下,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向前任注冊會計師致函的方式進行詢問。如果采用口頭方式,應當將溝通的情況記錄于工作底稿。
二、接受委托后的溝通
接受委托后的溝通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工作需要自行決定的。這一階段的溝通主要包括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及詢問有關事項等。溝通可以采用電話詢問、舉行會談、致送審計問卷等方式,但最有效、最常用的方式是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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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征得被審計單位同意,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
注意:
在查閱前任工作底稿時,應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1號——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準則執行。
(二)查閱相關工作底稿及其內容在收到后任注冊會計師查閱工作底稿的請求并征得被審計單位同意后,前任注冊會計師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可根據情況自主決定是否允許后任注冊會計師查閱相關工作底稿以及確定查閱的內容。
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決定向后任注冊會計師提供工作底稿,一般可考慮進一步從被審計單位(前審計客戶)處獲取一份確認函,以便降低在與后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時發生誤解的可能性。
?。ㄈ┣昂笕巫詴嫀熅褪褂霉ぷ鞯赘暹_成一致意見在允許查閱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獲取確認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圍和責任等與其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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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獲取的信息可能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但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自身實施的審計程序和得出的審計結論負責。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表明,其審計意見全部或部分地依賴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工作。
三、發現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時的處理
?。ㄒ唬┌才湃綍勅绻l現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必要時,后任注冊會計師可要求被審計單位安排三方會談。
(二)無法參加三方會談的處理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前任注冊會計師拒絕參加三方會談,或后任注冊會計師對解決問題的方案不滿意,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審計意見的影響或解除業務約定。在這種情況下,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1)這種情況對當前審計業務的潛在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2)是否退出當前審計業務。此外,后任注冊會計師可考慮向其法律顧問咨詢,以便決定如何采取進一步措施。
?。?)結合存貨監盤程序,檢查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日前后的存貨入庫資料(驗收報告或入庫單),檢查是否有大額貨到單未到的情況,確認相關負債是否計入了正確的會計期間。
如果注冊會計師通過這些審計程序發現某些未入賬的應付賬款,應將有關情況詳細記入審計工作底稿,并根據其重要性確定是否需建議被審計單位進行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