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與審計客戶發生雇傭關系
一、一般規定
1.審計項目組前任成員或前任合伙人擔任審計客戶的重要職位且與事務所保持重要聯系
如果審計項目組前任成員或會計師事務所前任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并且與會計師事務所仍保持重要交往,將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審計項目組前任成員或前任合伙人擔任審計客戶的重要職位但未與事務所保持重要聯系
如果審計項目組前任成員或會計師事務所前任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但前任成員或前任合伙人與會計師事務所已經沒有重要交往,可能存在因密切關系或外在壓力產生的不利影響
3.審計項目組某成員擬加入審計客戶
如果審計項目組某一成員參與審計業務,當知道自己在未來某一時間將要或有可能加入審計客戶時,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2)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該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作出的重大判斷。
二、前任成員加入審計客戶(原在事務所工作,現任職于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
項目合伙人是指會計師事務所中負責某項業務及其執行,并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報告上簽字的合伙人。
關鍵審計合伙人是指項目合伙人、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的負責人,以及審計項目組中負責對財務報表審計所涉及的重大事項作出關鍵決策或判斷的其他審計合伙人。其他審計合伙人還可能包括負責審計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項目合伙人。
(一)關鍵審計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重要職位――因密切關系、外在壓力的不利影響
如果某一關鍵審計合伙人加入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將因密切關系或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除非該合伙人不再擔任關鍵審計合伙人后,該公眾利益實體發布了已審計財務報表,其涵蓋期間不少于十二個月,并且該合伙人不是該財務報表的審計項目組成員,否則獨立性將視為受到損害。
(二)前任高級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重要職位――外在壓力的不利影響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前任高級合伙人(或管理合伙人,或同等職位的人員)加入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將因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除非該高級合伙人離職已超過十二個月,否則獨立性將被視為受到損害。
(三)因企業合并原因導致前任成員(關鍵審計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重要職位
如果由于企業合并的原因,會計師事務所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擔任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不被視為獨立性受到損害:
1.當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接受該職務時,并未預料到會發生企業合并;
2.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在會計師事務所中應得的報酬或福利都已全額支付(除非報酬或福利是按照預先確定的固定金額支付的,并且未付金額對會計師事務所不重要);
3.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未繼續參與,或在外界看來未參與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活動或專業活動;
4.已就前任關鍵審計合伙人在審計客戶中的職位與治理層討論。
【例題5·簡答題】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ABC會計師事務所原行政部經理E于20×5年10月離開事務所,擔任甲公司辦公室主任。
要求:判斷是否對審計項目組的獨立性構成威脅,并簡要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不對獨立性構成威脅。由于E在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具體從事過對甲公司的審計業務,同時在審計客戶擔任的職務對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沒有影響,而且時間相隔三年,所以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三、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原在客戶作,現任職于事務所)――自身利益、自我評價、密切關系的不利影響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產生不利影響。
(一)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
如果在被審計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審計項目組成員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將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將此類人員分派到審計項目組。
(二)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
如果在被審計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審計項目組成員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產生不利影響。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該成員在客戶中曾擔任的職務;
2.該成員離開客戶的時間長短;
3.該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四、兼任審計客戶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現在事務所工作,同時又任職于客戶)――自身利益、自我評價的不利影響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兼任審計客戶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將因自我評價和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不得兼任審計客戶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擔任審計客戶的公司秘書,將因自我評價和過度推介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不得兼任審計客戶的公司秘書。
五、臨時借調員工 ――自我評價的不利影響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向審計客戶借出員工,可能因自我評價產生不利影響。會計師事務所只能短期向客戶借出員工,并且借出的員工不得為審計客戶提供本守則禁止提供的非鑒證服務,也不得承擔審計客戶的管理層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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