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風、汽費;
2.冬、雨季施工費,包括為保證工程質量,采取保溫、防雨措施所需增加的材料、人工和各項設施費用;
3.因場地狹小等原因而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
4.土方運輸費。
此外,還包括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場地清理費等。
施工單位在現場耗用的水、電、風、汽和運輸等勞務,可按實際結算數記入“工程施工”科目的借方和有關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費”項目。如用銀行存款為某項工程支付土方運輸費2 000元,應作:
借:工程施工 2 000
貸:銀行存款 2 000
對于不能直接記入各項工程成本的水、電、風、汽等勞務費用,可在月終根據各項工程的實際耗用量,編制有如圖表5—6所示的分配表,將各項勞務費用分配于各有關工程成本。
根據水、電、風、汽、運輸費用分配表,就可將各項工程分配的水、電、風、汽和材料二次搬運費等計入各項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