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
1.初級2個科目: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3個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報名條件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按下列條件報名:
1. 報考初級資格: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3.經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考試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11月13日至17日。
(二) 報名地點:蕭山區會計服務中心(城廂街道育才路488號,蕭山區財政辦事服務中心內)
(三)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應先填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初審(或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等證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凡2006年在外省市考試已取得一至二門科目合格的中級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時需出示原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本省考生需轉到外省考試的,由市會計考辦統一開具成績合格證明。
(四)考務費每科40元(浙價費[2000]4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