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人員條件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報考初級資格: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⑴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⑵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⑶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⑷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⑸博士學位。
3、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1、 初級資格考試: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 中級資格考試: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忌仨氃谶B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時間
2006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具體作息時間詳見各報名點公告)。
四、2007年考試時間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五、具體報名辦法
報名實行屬地原則,向各報名點領取報名資料網上下載,報名表必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注確認意見。報名時須攜帶報名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一寸免冠近照、二寸免冠近照各1張(貼在報名表上)。已在2006年度取得中級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人員,報名時還需持2006年度考試準考證。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認證方式進行,必須由報考者本人持有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進行現場確認,其他人不得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