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參加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單科成績合格會計人員減免201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各有關會計人員:
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和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執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瓊財會[2013]1693號)的要求,為做好在我省參加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減免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減免條件
(一)持有我省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在海南省參加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高級),并通過一科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所用證件號碼和我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證件號碼一致。
二、減免年度
滿足以上條件者可減免201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通過科目超過一科的,不能遞延至下一年度減免。
三、減免程序
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根據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情況,自動導入我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考生無需申請。考生在2014年1月24日后登錄“海南省財政廳”-“業務鏈接”-“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從業助手”-“輔助信息”查詢。
特此通知。
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