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分析題
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商品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銷售成本。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2010年6月份甲公司發生如下業務:
(1)6月2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1 600件,標價總額為800萬元(不含增值稅),商品實際成本為480萬元。為了促銷,甲公司給予乙公司15%的商業折扣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已發出商品,并向銀行辦理了托收手續。
(2)6月10日,因部分A商品的規格與合同不符,乙公司退回A商品800件。當日,甲公司按規定向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銷售退回允許扣減當期增值稅銷項稅額,退回商品已驗收入庫。
(3)6月15日,甲公司將部分退回的A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本公司職工,其中生產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員40件,專設銷售機構人員60件,該商品每件市場價格為0.4萬元(與計稅價格一致),實際成本0.3萬元。
(4)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來函。來函提出,2010年5月10日從甲公司所購B商品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給予10%的銷售折讓。該商品售價為600萬元,增值稅額為102萬元,貨款已結清。經甲公司認定,同意給予折讓并以銀行存款退還折讓款,同時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
除上述資料外,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逐筆編制甲公司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甲公司6月份主營業務收入總額。
(“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
①借:應收賬款 795.6
貸:主營業務收入 6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5.6
借:主營業務成本 480
貸:庫存商品 480
②借:主營業務收入 3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7.8
貸:應收賬款 397.8
借:庫存商品 240
貸:主營業務成本 240
③借:生產成本 234 (500×0.4×1.17)
管理費用 18.72(40×0.4×1.17)
銷售費用 28.08(60×0.4×1.17)
貸:應付職工薪酬 280.8
借:應付職工薪酬 280.8
貸:主營業務收入 240[(500+40+60)×0.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0.8
借:主營業務成本 180[(500+40+60)×0.3]
貸:庫存商品 180
④借:主營業務收入 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
貸:銀行存款 70.2
(2)主營業務收入的總額=680-340+240-60=520(萬元)
2.甲上市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庫存商品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商品售價不含增值稅,商品銷售成本隨銷售同時結轉。20×7年3月1日,W商品賬面余額為230萬元。20×7年3月發生的有關采購與銷售業務如下:
(1)3月3日,從A公司采購W商品一批,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貨款為80萬元,增值稅為13.6萬元。W商品已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
(2)3月8日,向B公司銷售W商品一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售價為150萬元,增值稅為25.5萬元,該批W商品實際成本為120萬元,款項尚未收到。
(3)銷售給B公司的部分W商品由于存在質量問題,3月20日B公司要求退回3月8日所購W商品的50%,經過協商,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的退貨要求,并按規定向B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發生的銷售退回允許扣減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該批退回的W商品已驗收入庫。
(4)3月31日,經過減值測試,W商品的可變現凈值為230萬元。
要求:
(1)編制甲上市公司上述(1)、(2)、(3)項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甲上市公司20×7年3月31日W商品的賬面余額。
(3)計算甲上市公司20×7年3月31日W商品應確認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并編制會計分錄。
(“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和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
①借:庫存商品 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6
貸:應付賬款 93.6
②借:應收賬款 175.5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0
貸:庫存商品 120
③借:主營業務收入 7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75
貸:應收賬款 87.75
借:庫存商品 60
貸:主營業務成本 60
(2)W商品的賬面余額
=230+80-120+60
=250(萬元)
(3)W商品的實際成本為250萬元,可變現凈值為230萬元,應計提的跌價準備=250-230=20(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
3.甲、乙兩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均為17%。2009年3月6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代銷協議,甲企業委托乙企業銷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單位成本為每件350元。代銷協議規定,乙企業應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稅)的價格售給顧客,甲企業按不含增值稅的售價的10%向乙企業支付手續費。4月1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代銷清單中注明:實際銷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價為200 000元,增值稅額為34 000元。當日甲企業向乙企業開具金額相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4月6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支付的已扣除手續費的商品代銷款。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甲企業會計分錄。(“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元表示)
『正確答案』
(1)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借:委托代銷商品 175 000
貸:庫存商品 175 000
(2)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增值稅、手續費支出,以及結轉銷售成本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234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000
借:銷售費用 20 000
貸:應收賬款 20 000
或:
借:應收賬款 214 000
銷售費用 2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40 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140 000
(3)收到商品代銷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214 000
貸:應收賬款 214 000
4.甲、乙兩公司簽訂了一份400萬元的勞務合同,甲公司為乙公司開發一套軟件系統(以下簡稱項目)。2008年3月2日項目開發工作開始,預計2010年2月26日完工。預計開發完成該項目的總成本為360萬元。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1)2008年3月30日,甲公司預收乙公司支付的項目款170萬元存入銀行。
(2)2008年甲公司為該項目實際發生勞務成本126萬元。
(3)至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為該項目累計實際發生勞務成本315萬元。
(4)甲公司在2008年、2009年末均能對該項目的結果予以可靠估計。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08年、2009年該項目的完成程度。
(2)計算甲公司2008年、2009年該項目確認的收入和費用。
(3)編制甲公司2008年收到項目款、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會計分錄。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①2008年該項目的完成程度=126/360×100%=35%
②2009年該項目的完成程度=315/360×100%=87.5%
(2)①2008年該項目的收入=400×35%=140(萬元)
②2008年該項目的費用=360×35%=126(萬元)
③2009年該項目的收入=400×87.5%-140=210(萬元)
④2009年該項目的費用=360×87.5%-126=189(萬元)
(3)
①借:銀行存款 170
貸: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 170
②借: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 140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勞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140
③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126
貸:勞務成本(或:生產成本、開發成本)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