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湘財會考[2008]18號
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度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8]46號)精神,我省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2008年12月5日至25日,為做好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審查、收費以及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考試時間:2009年5月16日、17日。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②認真執行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④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②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③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
④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⑤取得博士學位。
各市州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二、考試報名
今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請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認真做好對考生的宣傳工作及考試報名準備工作。
所有報名人員須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報名,并在“湖南省財政廳政務網(www.hnczt.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由所在單位蓋章后,持有效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并辦理交費手續。2008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正確填寫2008年度準考證上的檔案號。
三、考試大綱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四、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08年11月25日前公布本地區2009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09年度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2、2008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工作。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
今年我省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做好網上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配備好專用設備(包括計算機、打印機、攝像頭),并形成工作預案,確保網上報名的順利進行。
3、2009年2月16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4、2009年3月2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應認真填寫《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并報送至省會計考辦。考場必須設置在各市州所在地高考考點。
5、2009年4月30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6、2009年5月10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考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7、2009年5月14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
8、2009年8月20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將申請查卷人員情況登記造冊,報送省會計考辦。
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為考生提供查閱試卷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9、2009年11月20日前,對中級資格考生因考生對2008年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績的,由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附件5),報送省會計考辦。
10、2009年11月25日前,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30號)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45元,其中報名費收入由市州財政、人事部門按各50%分成。各市州財政部門按每人每科提取15元上繳省財政廳作為省級收入,余款用于各市州考試組織工作。各市州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有關手續,使用我廳統一印制的收費收據,并及時將收費繳入同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上繳我廳。
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不得讓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報名參考。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組織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