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考試大綱。
四、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05年9月30日前,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06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05年10月31日前,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06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三)2005年11月10日前,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向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考生報考資料及《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四)2006年5月8日,開始向報名考生核發準考證。
(五)2006年5月20日、21日舉行考試。
(六)2006年7月15日前,市會計考辦根據全國及省會計考辦下發的成績數據向社會公布。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為考生提供有償查閱試卷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題試卷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手冊》,仔細填涂《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信息卡不得折疊、卷揉,使用固體膠粘貼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點都應使用2B鉛筆準確填涂。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核實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持報名卡、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內)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紋照片2張報名,報名時應帶的證件均需原件,復印件無效。
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派專人負責對信息卡涂填質量的檢查,確保光電一體機讀卡質量。還要提示參加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錯身份證號和2005年度考試的檔案號。
六、報名地點及時間
各地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當地財政部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地人事職改部門辦理。市直報名者到市人事局六樓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資格審查(地址:金蝦路11號,電話:2633800)。考生須持本級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到財政部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市直單位報名地點設在荊門市會計管理局(象山大道11號),咨詢電話:2308429,2308654.
荊門市直報名時間為10月17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