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遺失補辦須上報資料
1.提供公開報刊遺失公告原件;
2.個人申請,寫明補辦原因;
3.單位證明;
4.提供彩色一寸照片一張;
5.在財政部門領取填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登記表》(該表上省財政廳網站可下載)一份;各級財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應對考生考試合格情況進行核查,在登記表意見欄內簽署意見;
6.提供《會計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考試報名檔案表復印件一份;
7.1992年以前評審發證的,遺失不予補辦,按屬地原則由當地人事部門負責。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233網校初級會計職稱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