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開發區人事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函〔2005〕23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06年5月20日、21日舉行(具體時間見附件2)。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辦法
(一)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2個科目。
2、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
(二)管理辦法
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生,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
(一)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仍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文件執行(見附件3)。
(二)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事廳、財政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的通知》(黑人發〔2004〕124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