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冀會考辦[2006]14號文件通知精神,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舉行,現將2007年度報名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其兩次報考的姓名、身份證、檔案號必須一致)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通知(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報名條件中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日期為2007年底。
三、報名時間
全市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11月6日——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