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讀,在1月9日的國家稅務總局以"落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讓納稅人及時盡享改革紅利(第二期)"為主題開展的在線訪談活動上被明確為可以扣除。
訪談活動中,網友[1564 ]提問,復讀可以扣嗎?
此前“高四”一直被解讀為不屬于全日制學歷教育范圍,不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要求。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最新回復:對于未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復讀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進行扣除。
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此次明確“高四”復讀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也是考慮到了教育階段的實際情況,利于個稅改革紅利充分發揮價值,落實到更多家庭,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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