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地點:1、市本級考生在建政路3號(原南寧市財政局)綜合樓一樓大廳。
2、縣考生在所屬縣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報名。
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的會計人員(包括在會計崗位上工作的職工和已辦理退休手續被返聘、應聘的會計人員),均可按規定的報名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 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具備上述第(一)款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止。以會計從業資格證中的注冊時間為準。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2006年度已通過一門或兩門考試合格科目的考生,在填涂報名卡時請按去年的檔案號填涂,否則兩年的考試成績不能對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5月19、20日進行。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