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關于實行網上報名的有關問題
(一)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的工作安排,我區的南寧市、北海市、貴港市列為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試點市。請上述三市認真做好網上報名的各項工作。
(二)實行網上報名的南寧市、北海市、貴港市報考人員可直接訪問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也可以直接到其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1.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218.56.59.158/.
2.網上報名流程:登陸網站→報名注冊→查看報名流程、須知→接受用戶協議→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生成報名注冊號→打印報名表→到報名點審核、驗證、交費。
(三)未實行網上報名的市(含自治區本級),請報考人員直接到其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八、考試考務具體日程安排
(一)2006年10月31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2007年度會計資格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06年11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2007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同時向廣西財會培訓中心報送考試用書征訂情況。
(三)2006年12月20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四)2007年2月25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五)2007年4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完成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六)2007年5月11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自治區會計考辦。
(七)2007年5月17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九)2007年5月19日、20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十)2007年7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2007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九、報名手續和報名費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考生應于報名前到各報名點領取報名手冊、報名表和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并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和填涂報名信息卡(報名信息卡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報名時間,攜帶報名表、報名信息卡、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本人近期一吋免冠照片(身份證標準)兩張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已取得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人員,必須提供《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中級—2006年)》)。
考生報名時應帶的證件一律要原件,復印件無效。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00]98號文核定的收費標準,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35元。另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1567號文的規定,代財政部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6元。
十、考試成績的公布
考試成績報經國家財政部、人事部核準確認有效后,各級別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者,由自治區會計考辦會同自治區職改辦聯合下文到各地和考生所在單位(區直考生);中級資格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由各市會計考辦打印《2007年度會計資格考試(中級)成績通知單》并報送自治區會計考辦核實確認后蓋章發給考生。
為了提高考試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會計資格考試將繼續通過168信息臺或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和考生成績??忌梢缘綀竺c、相關網站或通過168信息臺查詢自己各個科目的考試成績。
全區統一查詢的電話號碼為:16886903。
如考生對分數存在疑義,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向自治區會計考辦提出查閱試卷申請,由自治區會計考辦組織提供查閱試卷服務,由自治區會計考辦向全國會計考辦申請更正成績。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十一、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及時組織好考試報名工作,不得延遲。
十二、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人事部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外省轉到我區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上一年在原考區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必須提供原考區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到自治區會計考辦辦理備查登記后,方到所屬考區辦理報名手續。由我區轉到外省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上一年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必須到自治區會計考辦辦理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手續。
各地在完成考試報名工作后,必須及時整理和檢查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及時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報名信息。
十三、各地報送《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時,必須嚴格按照表格要求逐項填寫。
十四、各市會計考辦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07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各地在考試報名等考試考務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報告,不得自作主張,各行其是。
十五、2007年度我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仍按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92)會考字第2號文《關于199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七條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