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汕市財會[2006]15號
各區、縣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駐汕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于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06]123號)的精神,現將我市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款所列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港澳居民,部隊人員參加考試問題
1.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2.港澳居民的身份證編排規則:
第1-2位:省份代碼(廣東為“29” );
第3-4位:地市代碼(汕頭為“04” );
第5-6位:標志“00”;
第7-10位:出生年份;
第11-12位:出生月份;
第13位:港澳標志(香港為“7”,澳門為“8” );
第14-16位:流水號;
第17位:性別標識(男為“1”,女為“2” );
第18位:考試年度最后一位(例如:2005年,選“5” )。
3、部隊人員的身份證編排規則:
第1-2位:省份代碼(廣東為“29” );
第3-4位:地市代碼(汕頭為“04” );
第5-6位:標志“00”;
第7-8位:出生年份后兩位;
第9-10位:出生月份;
第11-14位:流水號;
第15位:性別標識(男為“1”,女為“2” );
4、補充說明
港澳、部隊考生若在上一年度參加了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應使用上一年度的流水號,否則按照相應位數填“0”。港澳考生還應使用上一年度的考試年度標識。
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到2006年12月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