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職稱)考試合格人員的資格證書定于2009年9月12日發放。按照文件精神,考試合格人員經驗證后方可領取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初、中級資格證書人員需提交的資料:
1、成績查詢單(特別提示:由考生自行從考試院網站下載,并在成績查詢單上簽名)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3、本人身份證(代領證書者,還需同時交驗代領人身份證)
二、領取中級資格證書者,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必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資料(均須原件)。
三、領證地點:上海市南洋初級中學(大木橋路40號,近肇嘉浜路)
交通:軌道4號線、104、205、41、43、45、72、89、17、814、572、575、872路等公交車可達。(領證點無泊車條件)
四、領證時間及安排:
9月12日(星期六) 初級 中級
8:30—11:30 黃浦區 黃浦區、閔行區
閘北區 普陀區、靜安區
浦東新區 虹口區、長寧區
楊浦區 嘉定、松江、金山、南匯、奉賢、青浦、崇明、梅山
盧灣區、長寧區
13:00—16:30 普陀區 浦東新區
閔行區 徐匯區、閘北區
浦東新區 盧灣區、楊浦區、寶山區
徐匯區 嘉定、松江、金山、南匯、奉賢、青浦、崇明、梅山
靜安區、虹口區
注:來源:考試大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采集者退散采集者退散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來源:考試大
1、在嘉定、奉賢、青浦、寶山、金山、松江、南匯、崇明財政局以及梅山地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合格人員,初級資格證書在當地領取。
2、如9月12日證書集中發放日無法到現場領證者,可于今年10月份、11月份、12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按照上述領證要求辦理補領手續。補領中級資格證書人員須先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肇嘉浜路800號1711室)辦理審核手續,再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303室,近斜土路)驗證后領取證書。補領期限過后,逾期領證者將安排在2010年度會計資格證書領證工作當天統一發放。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