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通知
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定于2009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發放時間:2009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期間周六、日不發放)。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采集者退散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發放地點: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二樓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中級),12號窗、13號窗(初級)。
發放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文件相關要求,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頒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成績作廢,證書收回。
本年度合格考生需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見附件1),憑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到以上指定窗口領取證書以及報名發證登記表(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出示代領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