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2.考生必須需提交書面查閱申請并附2011年準考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3.查閱試卷申請應于即日起至2011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正常上班時間提交。
4.書面查閱申請書須寫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閱科目、原成績、查閱提交時間、聯系電話(查分模版下載鏈接)。
5.查閱申請提交單位: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地址: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考試部)。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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