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人社函[2017]478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黨委各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自治區所屬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2017年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已圓滿結束,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65號)、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新黨辦〔2012〕28號)精神,現將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自治區、南疆四地州(阿克蘇、克州、喀什、和田)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為55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南疆四地州(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合格標準為5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三、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55分),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發放自治區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在疆內有效。南疆四地州報考人員考試成績滿50分,但尚未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的,發放標注“南疆四地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僅在南疆四地州有效。
四、考試合格人員在辦理證書時,需先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登記表》(一式1份)并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準備《新疆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盤并填寫《申領專業技術資格花名冊》(一式2份),先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證書,再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