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告
2017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按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單位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所屬地區須一致),請全科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6-30日到各指定報名點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1)。 各報名點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
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1: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附件2:我市各報名點及具體聯系方式附件
附件3:代辦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