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教材變動:第三章 負債。本章考點>>
和2017年初級會計教材版相比,今年新教材發生以下變動:
1.刪除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及長期應付款的相關內容
2.將應付股利及其他應付款并入應付及預收款項中介紹
3.根據財稅[2016]22號文件規定對應交稅費進行重新編寫
第三章 | 111 | 145 | 新增:銷售額的定義?!颁N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 |
| 113 | 145 | 調整:企業購進農產品,由原來按照13%扣除率改為分情況采用相應的稅率進行抵扣。將“(3)購進農產品…計算的進項稅額”修改為“(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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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 新增:“(5)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憑取得的行業發票注明的收費金額和規定的方法計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
| 113 | 146 | 調整:將“一般納稅人采用的稅率分為基本稅率、低稅率和零稅率三種”修改為“一般納稅人采用的稅率分為17%、11%、6%和零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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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公式中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
| 114 | 146 | 新增:“應交稅費”明細科目“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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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整:將“應交稅費”的明細科目“預繳增值稅”調整為“預交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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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 | 新增:“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的解釋。"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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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和“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解釋。 |
| 117 | 149 | 調整:對2016年5月1日之后企業(一般納稅人)取得按照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的賬務處理進行了詳細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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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整:增加取得固定資產待抵扣增值稅進行稅額40%部分的會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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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 |
| 118 | 150 | 調整:對(4)進項稅額轉出這部分進行打充,增加了非正常損失包括的情形,完善了進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處理 |
| 118 | 151 | 調整:對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處理進行了擴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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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關于外購商品作為職工福利發放給職工的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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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156 | 新增:“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
| 122 | 156 | 調整:將“消費稅征收方法由“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征收方法“修改為“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簡稱復合計稅)"三種征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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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 | 新增:銷售化妝品的題目 |
| 124-126 | 159-161 | 調整:將“營業稅金及附加”調整為“稅金及附加” |
| 127 | 161 | 調整:將原計入“管理費用”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改為計入“稅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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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整部分例題,增加增值稅相關處理 |
講師解讀: 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教材變化解讀 | 考試教材/大綱變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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