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4年4月7日至5月7日。
二、報名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至日期為2014年年底。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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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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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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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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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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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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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9:00-12:30 |
四、網上交費
五、省級報名點審核確認時間
六、報名注意事項
(二)未換領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不能參加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 持陜西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報名工作在網上實現完成,不需到現場。
(四) 持解放軍、武警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在上年度參加過同級別考試的,報名工作在網上實現完成,不需到現場。
(五) 持解放軍、武警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首次報考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對于強調照片審核后才能打印報名信息表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照片審核狀態。 提示報考人員到現場信息確認的,本人需在信息表中確認簽字并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方可生效。如所在單位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單位不一致,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正確,如存在不真實、不正確的,在考前、考試期間、考后,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六) 報考人員網上預訂的教材,在交費成功后憑《陜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交費單據》到所選報名點領取預訂教材。
(七) 對于強調照片審核后才能打印報名信息表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照片審核狀態。
(八)提示報考人員到現場信息確認的,本人需在信息表中確認簽字并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單位 公章 ,方可生效。如所在單位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單位不一致,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正確,如存在不真實、不正確的,在考前、考試期間、考后,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九)經報名點信息審核確認后,必須在指定時間內通過 網上支付 進行交費。 未在指定時間內進行交費的考生將無法取得報考資格。
(十) 初級考生于2014年9月1日-14日、中高級考生于10月10日-20日登錄“陜西會計”網按規定的時間打印好準考證(為不影響考試,中高級考生打印準考證前須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考試時間和地點已準考證為準,請按時參加考試。
(十一)持解放軍、武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在報名結束后將審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七、信息填寫注意事項
(二)表中帶*項為必填項,所有項目必須如實填寫;
(三)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及郵政編碼必須準確填寫,方便聯系;
(四)所有的英文字母和數字輸入必須為半角格式;
(五)打印用紙必須為A4打印紙。打印報名表時,請先在瀏覽器的【文件】→【頁面設置】中將上下左右頁邊距全部設為5毫米,然后直接單擊頁面中的【打印】按鈕進行打印。
考務公告:《陜西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