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吉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駐延邊州各中、省直單位: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舉行。現就做好我州2011年度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全省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交費。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2日至31日,補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考生可直接登陸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link.233.com/21685/或http:// kzp.mof.gov.cn)及“財政部全國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http://link.233.com/14159)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州內各市(縣)、駐延邊州的各中、省直單位、長白山管委會所轄區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應選擇“延邊州考區”。對于未持有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在我省進行報考。
2、選擇考試。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考試級別、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在打印報名表前,填報的信息可以修改。
(注:2010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11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時請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0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1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10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4、上傳本人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照面,且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質量不合格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5、打印報名表。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三)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10月12日至31日,補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12月4日至12日(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按時到“延邊州考區”(現場確認地點:延邊州財政局會計處—延邊州財政局四樓412室;聯系電話:0433—2876047,13904487305)現場確認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和交納考試費用。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四)現場確認地點:
今年駐州內中、省直單位、長白山管委會考生報名及考務工作由延邊州財政局負責,報考單位或個人統一到延邊州財政局會計處辦理(延吉市延龍路608號)。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
3.身份證及復印件1張(復印件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按吉林省會計網(http://link.233.com/11078)通知的時間及地址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 注 |
會計 |
5月14日 |
初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下午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財務管理
下午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考生可攜帶黑、藍色簽字筆、鋼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式、無存儲功能),其他與考試相關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座位。 |
5月15日 |
中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經濟法 |
三、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會計 |
初級 |
高中以上學歷 |
有會計證 |
中級 |
大學專科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學位、
碩士研究生班畢業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1、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為起始時間,累計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年限方能進行報名。
3、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均可參加本級別的會計資格考試。
4、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并符合考報中級條件的考生,按所選擇的考區和現場確認時間,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上報名和確認。
5、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6、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 |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說明
(一)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二)考試成績管理。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五、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156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執行。每人交報名費13元,每考一科交考務費36元,由收款單位向考生提供報考及考試用書征訂所需的收費憑證。繳費后概不退費。
六、考試用書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考試大綱。考生必須通過網上進行考試用書征訂,各地不得強行要求考生征訂考試用書。
各地必須在2010年11月2日前上報本地考試用書征訂情況,考試用書將在考試報名工作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到達我省,具體取書時間及取書地點請考生關注吉林省會計網上通知。
七、成績發布和證書頒發
考試成績一般由國家在考后2個月左右發布,考試合格(資格)證書一般由國家在發布考試成績1個月后開始下發。“吉林省會計網”將及時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發放通知。
聯系電話:0433-2876085、2876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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