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告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要求,2011年度全國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舉行。2011年江蘇省范圍內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繼續實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淮安市財政局”網站—會計專欄,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考生按屬地原則就近到當地財政部門公布的報名點報名。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考試報名管理規程按《江蘇省會計考試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蘇財會[2005]31號)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財政部、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
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之日起,至報名年度止)、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同時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時間為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
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考生,可以參加補報名,補報名考生資格審核時間為2010年12月7日至13日。
三、打印準考證工作
考生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1年4月15日至5月13日。
四、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3、考試大綱: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
五、考試收費標準
2011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暫定為:
1、報名費10元/每人。
2、考試費52元/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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