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湘財會考〔2015〕2號
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考試級別、科目和考試時間
(一)考試級別、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2015年我省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中、高級資格繼續實行紙筆考試。
(二)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5年5月16日-20日間舉行,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各市州會計考辦)根據本地區情況在此期間內自行安排,組考工作安排上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
中、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2015年9月12日-13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紙筆考試) |
高級資格 (紙筆考試)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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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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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根據我省實際情況,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確定我省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由省會計考辦核發當年參評的成績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以上學歷。
(三)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考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頒布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5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不具備《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的人員,須符合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高教第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2.事業單位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須出具“本單位已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副高級職稱崗位尚有空余崗位××個,經研究同意×××同志參加考試”的意見。
三、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我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兩次報名考試: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5年1月份報名,2015年5月份考試;中、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2015年4月份報名,2015年9月份考試。請各市州會計考辦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宣傳工作。
我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實行網上報名、考前承諾、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合格標準和考生成績發布后,省會計考辦將及時通過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link.233.com/24866/)公布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各市州會計考辦依據省會計考辦規定具體做好本地區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條件具體見《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湖南考區考試公告》)。
四、考試大綱
采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請向廣大考生做好宣傳工作。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各市州會計考辦應于2015年1月9日前公布本地區2015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及報名方法等相關事項。
(二)2015年1月2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完成本地區2015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我省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1月10日至20日,不安排補報名。
2015年4月2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完成本地區2015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我省中、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4月10日至20日,不安排補報名。
各市州會計考辦應做好網上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配備好現場報名設施并形成工作預案,確保報名順利進行。
(三)2015年5月15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四)2015年5月16日-20日舉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各市州會計考辦在考前一周必須完成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五)2015年6月10日前,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
(六)2015年8月5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辦認真填寫《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1)并報送至省會計考辦。考場必須設置在各市州所在地高考考點。
(七)2015年9月12日前完成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八)2015年9月12日-13日舉行中、高級資格紙筆考試。各市州會計考辦在考前一周必須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公布值班電話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厲打擊在考試中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行為。
(九)2015年11月13日前,對中級資格考生因2014年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績的,由各市州會計考辦清理、統計,填寫《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