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鄂會考辦發〔2014〕2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人社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6號)精神,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定于2014年9月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方式,定于2014年10月舉行。現將考務日程安排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初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符合《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條件的當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本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2.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基本條件,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符合報名條件的,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高級資格
凡符合《湖北省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修訂試行)》(鄂職改辦[2013]138號)申報條件的人員,含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中級職稱為審計師、統計師、經濟師(財稅專業)等相近專業,符合申報高級會計師基本條件的,可參加高級會計師考試,考試合格者經省職改辦審查同意可申報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其他專業的中級、高級職稱,原則上不能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確因工作需要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的,須先考試取得會計中級職稱,并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后方可申報。
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地區、本部門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三、報名程序
我省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4月24日。上述時段內每天8:00-22:00受理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參照當地正常工作時段,雙休日照常進行。
(一)報名準備
1.報名前考生需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寬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KB;相片應符合身份證登記照要求,否則現場審核時將不予確認。
2.持有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二)登錄網站。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link.233.com/10280)和“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http://link.233.com/14159),了解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對照報名條件,確認本人符合相應級別報考條件,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三)填報信息。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相片,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考生應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或身份證所在地選擇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不能跨地區報名。信息填報后,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職改部門負責,考生須本人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報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均要求原件,復印件無效)。省直考生到省會計考辦,由省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其他考區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審查人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并加蓋公章。本次考試不受理任何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五)信息確認。考生持人社職改部門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到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
(六)網上繳費。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成功后,考生重新登錄報名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考生慎重操作,繳費成功后,資金直接進入國庫,將難以辦理退款手續。
(七)準考證打印。初級考生應于2014年9月10日至19日,中、高級考生于2014年10月15日至24日,期間每日8:00至22:00,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link.233.com/10280)和“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http://link.233.com/14159),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于9月20-24日舉行;中級、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26日舉行。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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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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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五、考務日程
(一)2014年4月12日前,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4年度考試報名日期、報名方法、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地點等相關考試事項。
(二)2014年7月20日前,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點考場設置情況表(含無紙化試點考場),7月30日前完成本地區的考場編排工作。
(三)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于2014年9月10日前,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