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復函
(鄂價費規[2013]32號)
省財政廳:
你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鄂財函[2012]356)收悉,根據《國家計委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1567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初級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科,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0元,無紙化考試即機考每人每科80元;中級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會計實務》三科,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0元(以上標準均含上繳財政部考務費每人每科6元)。
二、收費單位要按規定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資金繳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接受物價部門的監督檢查。
上述收費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費[2000]335)同時廢止。
湖北省物價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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