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和冀會考辦[2013]2號文件要求,現就我市2013年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1.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并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2.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工作。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地區、本部門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四、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
根據財政部有關要求,我省確定唐山市實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其他市仍實行傳統筆試。
五、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
9∶ 00—12∶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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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7∶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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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12∶ 30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
9∶ 00—12∶ 00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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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一16∶ 30 財務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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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一11:30 經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六、考試方式與組織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根據報名人數在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將按照我省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一通過網絡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發題,由省會計考辦接收并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后需及時上傳數據。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
七、考試考務日程
1.2013年4月3日前,公布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太綱。
2.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 10月20日前完成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4.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各工作。
5.2013年9月14—20日(初級資格無紙化)、10月26— 27日(初級資格紙筆、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6.2013年10月30日前,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工作書面總結報告。
7.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試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
市會計考辦
2013年4月3日
相關鏈接:河北省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