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文 件
唐會考辦(2013)1號
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 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市直主管部門、外地駐唐單位:
根據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冀會考辦[2013]2號文件通知要求,今年我市確定為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在我市報考的考生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現將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包含初、中、高級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級、中級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告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告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學歷不區分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不強調是否具備初級會計資格或助理會計師職稱。
凡2012年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今年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2012年考試嚴重違紀人員兩年內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不得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考試前發現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律取消參考資格,考試后發現的,其考試成績無效,頒發資格證書后發現的,取消資格收回證書。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自報名工作開始,各縣區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各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工作。
二、報名時間及程序
1、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式,報名網站為“河北省會計信息網”(http://link.233.com/26991/),也可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0日—5月9日,初、中級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4月10日—16日、5月2日—10日,高級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6日—10日。
今年不再設補報名。
2、報名程序: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統一到當地財政局會計考試辦公室規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報考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注冊,認真閱讀考生須知并填寫本人信息,可自行上傳照片,用A4紙打印“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在規定現場確認期間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信息表到報名點進行審核確認交費。
市直報名點設在唐山市財政局財會培訓中心培訓部(地址:建設南路47號,電話:2828165 ,2823796 )。
報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報考高級會計師的考生,于2013年10月11日—20日,登錄河北省會計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正高級會計師的考生,于2013年10月23日—25日到省財政廳行政審批中心(石家莊市華西路21號)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今年我市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實行紙筆考試。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實行紙筆考試。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地區、本部門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四、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
9∶ 00—12∶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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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7∶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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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12∶ 00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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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16∶ 30 財務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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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一11:30 經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五、考試大綱及輔導教材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考試大綱由全國會考辦編著,考試輔導教材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編著,考生自愿購買,報名時網上預定,現場確認時預交書款。
六、收費
根據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冀會考辦[2007]8號文件,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每人報名費10元,每科考務費41元。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費10元,考務費100元。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