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3]2號)的要求,現就2013年度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工作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考試工作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省人力資源局共同負責,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考辦)負責組織實施。省會考辦主任由省財政廳會計處處長姚志偉擔任,省人社廳專技處調研員徐笑冰、省人力資源局職稱考試處處長陳力奪、省財政廳會計處副處長陳玲擔任副主任,工作人員由兩廳一局共同派出。
二、報名時間
全省統一網上報名注冊,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本次報名工作不安排補報名。
三、考試報名
?。ㄒ唬┏跫?、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1]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初級會計資格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考中級會計資格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中、初級資格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考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并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5.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具體要求如下:
(1)應屆畢業生是指在考試年度(2013年)可畢業并取得高中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能夠證明考生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或證明。
?。ǘ└呒墪嬞Y格考試報名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從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2、獲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大學??飘厴I,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8年以上;
5、不具備以上規定學歷、資歷,但同時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2項以上者:
?。?)國家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榮獲省、部級以上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者;
?。?)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正式出版的財會專業著作、譯作或合編中專以上財會專業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5)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者。
(三)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報名流程
1、報名人員從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址(http://kzp.mof.gov.cn)鏈接到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站頁面。
2、報名人員應按步驟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出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并經所在單位意見及簽章后,攜本人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相片審查并交費。
3、各報名點應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點管理系統(http://link.233.com/17804/bmd)網頁上按規定工作流程完成報名確認工作,除確認報名資格外,要重點審查報名人員自行上傳的相片是否符合要求。在報名人員現場繳費之后,報名點應打印輸出一式叁份網上報名確認信息表,省會考辦、報名點和報考人員各留一份,以便查驗。
五、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ㄒ唬┏跫墪嬞Y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初級經濟法基礎》
?。ǘ┲屑墪嬞Y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三)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達到海南省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海南省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六、考區設置
?。ㄒ唬┏跫墪嬞Y格考試全省只設海口、三亞兩個考區。其中,??诳紖^包括:???、儋州、文昌、瓊海、萬寧、澄邁、定安、屯昌、瓊中、白沙、臨高、昌江、洋浦開發區等13市縣和省直報名點。三亞考區包括:三亞、五指山、東方、陵水、保亭和樂東等6個市縣。
(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诳紖^。
七、考試時間
(一)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與9月14-20日舉行。
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海南省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初級會計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二)中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實行紙筆考試,中級、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八、收費標準
報名費按瓊價審字[2010]212號文執行(詳見附件),報名收費統一使用非稅收入票據并及時上繳國庫。
九、考試大綱及教材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修訂了2013年度考試大綱,2013年度考試輔導教材也相應進行修訂??荚囕o導教材征訂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可自愿在網上或報名點征訂。
十、準考證領取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登陸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具體打印時間請考生于2013年9月上旬關注海南省財政廳網站通知。
十一、承諾制度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網上報名實行承諾制度,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流程,視同對相關公告和協議作出承諾。考生報名時提供不真實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
十二、考試考務日程
(一)2013年4月7日在《海南日報》通告報名事項。
?。ǘ?013年4月8日至10日前,對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系統培訓、領取非稅收入票據和報名資料。
?。ㄈ?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網上報名系統開通,考生開始報名。
?。ㄋ模?013年5月12日前,各報名點向省會考辦報送報名情況和考試用書征訂情況,繳銷非稅收入票據。
(五)2013年8月6日前,落實考試考場安排情況并向財政部報送《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定表》。
?。?013年9月8日前,完成全省考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省考辦和省人力資源局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高科技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ò耍?013年9月14日—20日(初級資格無紙化)舉行考試,10月26—27日(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ㄊ?013年11月10日前,省會考辦組織完成考試評卷工作,經省人社廳檢查驗收后,將全省考試成績數據、評卷工作書面報告及檢查驗收報告分別上報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考辦。
?。ㄊ?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201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十三、其他事項
各市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考辦關于考試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提高服務意識,認真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共同抓好考試工作,確保2013年度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附件2: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doc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日 |
9:00—12:30 |
||
14:00—17:30 |
|||
10月26日 |
9:00—12:30 |
9:00—12:00 |
|
14:00—16:30 |
|||
10月27日 |
9:00—11:30 |
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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