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三)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止2006年12月31日。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以上報名條件適用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