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
京發改[2013]2842號
發布時間:2014年01月07日
市財政局:
你局《關于申請調整初級、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的函》(京財會函[2013]202號)收悉。經研究,現將市、區縣財政局向參加初級、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編碼121001003)每人每科56元(含上繳財政部考試評價中心6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編碼121001004)每人每科56元(含上繳財政部考試評價中心6元)。
二、請你局與區縣財政局持本函到市、區縣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并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文件等,接受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本市城鄉低保人員免費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本函自2014年2月10日起執行。凡與本函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函為準。
專此函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12月31日
考務公告:北京市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