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泰州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8〕56號)要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定于2019年5月舉行。現將泰州考區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我市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二、報名地點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三、報名方法和時間
我市2019年初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財政部統一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link.233.com/10280/)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選擇對應的考區進行報名,根據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并及時繳納有關考試費用。
四、報名費用
(一)收費標準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規定,我市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科60元。
(二)收費方式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其考試相關費用(報名費、考試費、書費和快遞費)自行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繳納,費用繳納后一律不予退還。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發票領取
如需要發票報銷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0日-11日至報名所選地區審核點領取,領取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逾期不再提供發票。
各市區咨詢電話:
泰興市87712670、靖江市84812889、興化市80218933、
姜堰區88233106、高港區86960228、高新區89690193、
海陵區86222387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考生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六、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七、考試時間及時長
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9年5月11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八、成績查詢
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于2019年5月31日前統計完畢。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九、資格審查及證書發放
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取消考前現場資格審查,改為考生領證時核對相關證件及材料;同時,自2019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
證書發放的具體時間,待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相關信息會通過“泰州市財政局”網站、“泰州會計之家”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重點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強化會計職業道德約束。所有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視同承諾符合報名條件,報名成功后直接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根據網站通知,憑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初級資格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在發放證書時,應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者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發放初級資格證書,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會計人員信用檔案。
考生在領取初級資格證書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以上學歷證書或者學歷證明(取得證書時間截至2019年7月);
3.在職在崗人員工作屬地證明;在校學生學籍證明;其他人員戶籍證或居住證。
泰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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