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廣州市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各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61號)規定,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舉行。現將我市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共8個批次。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批次、時間以準考證上記載的信息為準。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2017年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個批次) | 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五、報考程序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考流程是: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查詢成績→全科成績合格者考后資格復核→網上通知領證。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和繳費。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link.233.com/10280)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報考條件,比對報考條件,進行自我審核,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登陸報名網站,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和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2.選擇報名點。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持我市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下稱“會計證”)的人員在我市報名。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選擇會計證現隸屬會計管理機構所在區報名點;會計證隸屬“市轄區”的,選擇現工作單位(戶籍或居
住地)所在區報名點。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和清晰完整,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考試系統登錄數據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不再提交紙質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紅、藍、白色背景)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大于15K,尺寸為114*156像素。請報考人員務必確認上傳的電子照片已符合要求。
4.閱讀報考公告和設置密碼。報考人員確認填報的信息、上傳照片等無誤后,須閱讀報考公告和設置密碼,提交后報名系統將生成報名號。報考人員請牢記本人報名號和密碼。
5.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考務費。登錄報名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費用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在繳費前,除姓名和身份證號兩項信息外,其他報名信息仍可自行在報名網站修改。因考試前不再進行現場審核確認,請務必再次檢查填報的信息并確保正確后再繳費。繳費確認后不再允許自行在報名網站修改任何信息。報考成功的,請于2016年11月30日前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確認本人的報名狀態。
6.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網上報考成功后,務必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無工作單位者除外)后自行留存。報名結束后報名網站不再支持《報名表》的下載和打印。《報名表》是考后復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7.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所使用的身份證件是指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
①內地居民戶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使用其他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報名和參加考試;
②現役軍人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③香港、澳門居民使用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
④臺灣居民使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持有會計證,且會計證須在2016年11月30日及之前日期取得。
(3)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要求:“持證人員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辦理調轉登記手續。”報考人員會計證所屬會計管理機構已發生變化的,即現工作單位(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區與會計證所屬會計管理機構所在區不一致,請及時辦理調轉手續,以免影響考試報名和合格領取證書。
(4)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時間、考點、考場、座位號等將由考試管理系統隨機生成,考點與報名點未必在同一行政區域,報考人員可能存在跨區考試的情況。
(5)根據省發改委《關于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75元收取。任何單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試報名費。
(6)由于報名統一使用國家網上平臺,市級及以下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均沒有報考人員聯系電話,有關報考所有事項通知無法采用短信方式提醒,請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廣州市財政局”網站“會計服務”欄目或關注“廣州財政”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查詢。
(二)準考證打印。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報考成功人員請于2017年4月中旬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如發現準考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有誤的,可于2017年5月2日至3日到報名點所屬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更正。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時間、考點、考場、座位號等以準考證記載的信息為準。報考人員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前請仔細閱讀準考證上考生須知和了解相關考場規則。
(四)成績公布。考試成績預計在2017年6月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五)考后資格復核。考試報考實行個人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考試成績公布5日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組織開展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請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留意“廣州市財政局”網站(http://link.233.com/27430)“通知通告”或“會計服務”欄目公布的考后提交復核材料通知,按時按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提交復核材料(附件2)。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六)證書領取。合格分數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確定。初級資格證書由人社部門核發,資格復核通過人員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市人社局“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公布的領證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二)初級資格考試由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組織設置考場。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請于2017年3月1日前,將《2017年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考場設置情況表》(附件5)報市會計考辦。
(三)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17年5月16日前將準考證信息更正資料匯總報市會計考辦。
(四)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五)各單位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我市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
考生報考承諾書.doc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清單.doc
代辦委托書.doc
廣州市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點聯系表.xls
2017年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考場設置情況表.xls
報名關注:各省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及入口 報名流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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