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在過去的考試中一直都屬于“高危考點”,幾乎每套試卷中都會以本章為基礎出不定項選擇題。其中,需要著重掌握的考點是: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書面or口訣、勞動合同的必要條款和約定條款、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勞務派遣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勞動調解)、勞動仲裁、社保的享受條件。本篇文章較長,建議收藏,考期可以用來背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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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知識點】 | 【本章自檢】 |
【一句話知識點】
1、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此表節選自MR.H精講班第125講,更多詳情請見>>)
書面形式 | 口頭形式 | |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對象:非全日制用工(指每日≤4h,每周≤24h) | |
用工時間 | 處理結果(用人單位) | |
X≤1個月 | 勞動者不簽:終止勞動關系,無須支付經濟補償,應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 允許兼職;不得約定試用期 |
1個月<X<1年 | 用人單位不簽的,雙倍工資+補訂合同 | 合同終止:任一方,隨時;用人單位不需支付補償 |
勞動者不簽的,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 | ||
X≥1年 | 雙倍工資+無固定期限 | 報酬支付:數額:≥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時間:最長不可超過15日 |
2、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只列舉了常考點)
(1)勞動合同期限
類別 | 關鍵 |
固定期限 | 約定合同終止時間 |
無固定期限 | 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以下情形優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or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無下述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總體原則是違規、違法、失職等不當行為,具體描述見精講班第126講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 —— |
(2)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①標準工時制: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
【注意】以下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限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②休息、休假
帶薪年休假 | |
累計工作(年) | 休假天數 |
1≤X<10 | 5 |
10≤X<20 | 10 |
X≥20 | 15 |
【注意】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況: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1≤X<10年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10≤X<20年的,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X≥20的,累計工作4個月以上的。
(3)勞動報酬
①節假日工資支付: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婦女節、青年節),對參加社會活動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
②加班工資: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150%;在休息日工作,不能補休,200%;在法定休假日工作,300%。
(4)最低工資制度:
①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②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試用期期限
合同期限 | 試用期 |
3個月≤X<1年 | Y≤1個月 |
1年≤X<3年 | Y≤2個月 |
X≥3年or無固定期限合同 | Y≤6個月 |
【注意】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競業禁止的人員:并非所有勞動者,只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5、競業禁止補償金:不能包含在工資中。在競業禁止期內,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數額由雙方約定。
6、競業禁止期限:不得超過2年。
7、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3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有權解除競業限制。
8、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有權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只不過,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有權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3個月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9、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or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且勞動者不能獲得經濟補償。
10、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1)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符合隨時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符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符合可裁減人員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終止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經濟補償金=補償年限×月工資
【注意】當月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時,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月工資高于平均工資3倍時,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13、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之間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14、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訂立勞動合同的人數+派遣用工的人數)的10%。
15、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 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6、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17、用工單位應該支付加班費、 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18、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19、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0、勞動者對一裁終局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不服,只能在收到裁決30日內向中院申請撤銷。
【本章自檢】
1、(2012年單選題)周某于2011 年 4 月 11 日進入甲公司就職,經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資 2000 元,已按時足額領取。甲公司應向周某支付工資補償的金額是( )元。
A. 0
B. 2000
C. 22000
D. 24000
2、(單選題)方某工作已滿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5天;下半年調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補休年休假的申請。乙公司對方某補休年休假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答復是( )。
A.不可以補休年休假
B.可補休年休假5天
C.可補休10天年休假
D.可補休15天年休假
本章需要記憶的知識點較多,可以多采用MR.H的口訣進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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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知識點】 | 【本章自檢】 |
【一句話知識點】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養老賬戶月存儲額=本人月繳費工資×8%
【注意】當地月平均工資的60% ≤ 繳費工資 ≤當地月平均工資的 3倍
2、養老保險的享受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 ①一般:男60,女50(女干部55) ②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男55;女45 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50;女45 |
累計繳費滿15年 | 滿15年:按月領取 |
3、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而且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繼承。
4、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病殘津貼。
5、醫療保險的繳納:個人賬戶資金=工資×6%×30%+工資×2%
6、工傷保險是勞動者不需要繳納任何保險費,完全由用人單位繳納。
7、工傷認定:
| 具體情形 |
應當認定工傷的 |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
視同工傷的 | ①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or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
8、工亡待遇:(1)喪葬補助金;(2)供養親屬撫恤金;(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
【注意】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前兩項遺屬待遇,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
9、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繳費時間(年) | 保險金領取期限(月) |
1≤X<5 | 12 |
5≤X<10 | 18 |
X≥10 | 24 |
【注意】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10、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本章自檢】
1、(單選題)甲公司職工周某的月工資為6800元,已知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6%,職工個人繳費率為2%,用人單位所繳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醫療賬戶的比例為30%。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周某個人醫療保險賬戶每月存儲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6800×6%×30%=122.4(元)
B.6800×2%+6800×6%×30%=258.4(元)
C.6800×2%=136(元)
D.6800×2%+6800×6%=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