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基礎》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搭配習題對知識點進行理解,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學起來吧!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常考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
知識考點:
1.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征稅范圍
(1)納稅人
①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②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或代管人為納稅人;
③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④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2)征稅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注意:①包括集體所有的土地,不包括農村土地。
②公園、名勝古跡內的索道公司經營用地,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3.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定額稅率)
4.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10 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5.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注意:只有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余都是從“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配套習題:
【單選題】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土地中,不屬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的是()。
A.城市土地
B.縣城土地
C.農村土地
D.建制鎮土地
【單選題】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城市土地中,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是()。
A.企業生活區用地
B.國家機關自用的土地
C.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D.市政借到公共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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