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基礎》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識點——辦理支付結算的要求,搭配習題對知識點進行理解,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學起來吧!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常考知識點:辦理支付結算的要求
知識考點:
1.我國目前使用的人民幣非現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結算方式?!叭币豢ā笔侵溉N票據(匯票、本票和支票)和銀行卡,結算方式包括匯兌、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辦理支付結算的原則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3)銀行不墊款。
3.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憑證和結算憑證。
(2)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3)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
①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②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
③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二者不一致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配套習題:
【多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變造票據的行為有( )。
A. 涂改出票金額
B. 假冒他人在票據上簽章
C. 原記載人更改付款人名稱并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D. 剪接票據非法改變票據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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