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4月20日至4月30日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的規定,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統一設在各設區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考生人數較多的市,經省會計考辦同意可以設置若干分考點)。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杭州市,考試形式為開卷筆答。
(三)已通過網絡報名及交費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開始至財政部規定的截止時間止,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報名網(//kjbm.zjczt.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浙江省對會計資格考試的客觀題實行機器自動讀卡評卷,對主觀題實行電腦網絡評卷。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5號)關于“成績查對可以查紙質試卷人工評閱中有無漏評及計分、合分誤差,不查主觀題評卷寬嚴;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不查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試卷”的規定,浙江省對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成績查對申請不予受理。對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的成績查對申請,有關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提出。
(五)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絡報名工作,精心準備,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試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報名的時間、報名方法、值班電話。對港澳臺同胞、不會進行網絡報名或網絡報名失敗的人員,應進行輔助報名;建議各地設立1個輔助報名點,并配專用設備、專人輔導。
(六)報名工作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進行。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越權處理。各地在完成考試報名工作后,必須及時整理和檢查報名信息,發現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檔案號等信息有誤應及時進行更正。
(七)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對考試各階段工作的要求,浙江省制訂了《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表》,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認真安排本地區的考務工作日程,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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