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要求,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紙筆考試定于2013年10月舉行。現將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昆明、玉溪、楚雄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其余13個州、市仍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二、 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實行網上交費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對自行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在取得合格成績后再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其余13個州、市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規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曲靖、玉溪、大理實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其余13個州、市仍實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全省中級資格考試仍實行紙筆考試。
四、 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五、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3年3月31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二)全省報名時間定于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現場確認時間定于2013年4月16日—5月7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2013年5月7日。報名的網址為“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
實行網上交費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請選擇“云南(后審)”區劃,其余13個州、市的考生請選擇“云南(前審)”區劃。
(三)報名費根據《云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82號)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2013年8月7日前,各地根據報名信息和編場情況,向省會計考辦傳真上報《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三),并嚴格按要求逐項填寫并加蓋公章。
(五)2013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聯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六)2013年9月1日前,初級資格無紙化試點地區完成相關培訓工作,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同時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10月10日前,各地會計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七)2013年9月8日前,曲靖、玉溪、大理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紙筆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八)2013年10月20日前,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議。
(九)2013年10月24日前,各地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十)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紙筆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時間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 (共7天,14個批次) |
9:00—12:30 |
|
14:00—17:30 | ||
10月26日 |
9:00—12:30 |
9:00—12:00 |
|
14:00—16:30 | |
10月27日 |
|
9:00—11:30 |
(十一)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地區,應在本通知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根據各地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一通過網絡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發放試題,各地接收并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后,各地應及時上傳數據。
初級資格紙筆考試及中級資格紙筆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
(十二)紙筆考試完畢后,各州市于2013年10月29日前將考卷送達省會計考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成績。
(十四)2013年12月25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據。
(十五)2014年2月15日前,各州、市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省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省考辦說明情況)。
六、各地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中級資格考試的考點必須設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初級可根據各州、市實際情況對縣級考點進行適當撤并和集中。
七、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云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4月2日
精彩專題: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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