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線設計要求
1.布線設計的一般規定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和50V以下供電的控制線路,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電和控制線路,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傳輸線路的線芯截面選擇,除應滿足自動報警裝置技術條件的要求外,還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銅芯絕緣導線和銅芯電纜線芯的最小截面面積,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序號 | 類別 | 線芯的最小截面面積(mm2) |
1 | 穿管敷設的絕緣導線 | 1.00 |
2 | 線槽內敷設的絕緣導線 | 0.75 |
3 | 多芯電纜 | 0.50 |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和傳輸線路設置在室外時,應埋地敷設。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和傳輸線路設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濕度大于90%的場所時,線路及接線處應做防水處理。
5)采用無線通信方式的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無線通信模塊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額定通信距離的75%。
②無線通信模塊應設置在明顯部位,且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布線設計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BI級以上的鋼性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消防聯動控制線路應采用耐火銅芯電線電纜,報警總線、消防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等傳輸線路應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電線電纜。
3)線路暗敷設時,宜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或BI級以上的剛性塑料管保護,并應敷設在不燃燒體的結構層內,且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30mm;線路明敷設時,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或金屬封閉線槽保護。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可明敷。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電纜豎井,宜與電力、照明用的低壓配電線路電纜豎井分別設置。如受條件限制必須合用時,應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電纜和電力、照明用的低壓配電線路電纜分別布置在豎井的兩側。
5)不同電壓等級的線纜不應穿入同一根保護管內,當合用同槽時,線槽內應有隔板分隔。
6)采用穿管水平敷設時,除報警總線外,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不應穿入同一根管內。
7)從接線盒、線槽等處引到探測器底座盒、控制設備盒、揚聲器箱的線路,均應加金屬保護管保護。
8)火災探測器的傳輸線路,宜選擇不同顏色的絕緣導線或電纜。正極“+”線應為紅色,負極“一”線應為藍色或黑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導線的顏色應一致,接線端子應有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