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試網發布了《2024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證書已發》通知,未申領郵寄的證書已全部發至當地,請聯系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現場領取。
未申領郵寄的證書已全部發至當地,請聯系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現場領取 | ||
地市 | 領證單位 | 聯系方式 |
杭州 |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試院) | 0571-86927893 |
寧波 | 寧波市人事考試院 | 0574-87145993 |
溫州 | 溫州市人事考試院 | 0577-89090511 |
嘉興 | 嘉興市人事考試中心 | 0573-82214628 |
湖州 | 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市人事考試中心) | 0572-2175933 |
紹興 | 紹興市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 0575-85730322 |
金華 | 金華市人才服務和人事考試中心 | 0579-82462336 |
衢州 | 衢州市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 | 0570-3086086 |
舟山 |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580-2281693 |
義烏 | 義烏市人力社保局 | 0579-85435318 |
麗水 | 麗水市人事考試院 | 0578-2118553 |
臺州 | 臺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 0576-88325551 |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7155/art/2025/3/25/art_1229635575_23554.html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注冊----
取得一級消防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后方可以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
一級消防工程師注冊條件
1、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擔任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冊時限:1、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一年內提出;2、逾期未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參加繼續教育,并在達到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一級消防工程師初始注冊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3、聘用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證明材料;
4、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或者人事證明復印件。(聘用單位同時申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材料。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還應當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