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固體的分類與分級
通常燃點高于300℃的固體稱為可燃固體,如農副產品及其制品(也稱易燃貨物)。燃點低于300℃的固體稱為易燃固體,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但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屬可燃固體。
易燃固體包括的范圍
1.固態退敏爆炸品
指為抑制爆炸性物質的爆炸性能,用水或酒精濕潤爆炸性物質,或者用其他物質稀釋爆炸性物質后,形成的均勻固態混合物,有時也稱濕爆炸品,如含水至少10%(質量分數)的苦味酸銨、二硝基苯酚鹽、硝化淀粉等。
2.自反應物質
指即使沒有氧氣(空氣)存在,也容易發生激烈放熱分解的熱不穩定物質。
易燃固體的火災危險性
1.燃點低、易點燃
2.遇酸、氧化劑易燃易爆
3.本身或燃燒產物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