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容為黃明峰老師版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精講班培訓課程-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二,以及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課程安排,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課程視頻、培訓課件講義。免費試聽黃明峰老師精講班課程>>
第二篇 建筑防火
第10講 建筑防火概述
注:1.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2.丁類、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于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有些生產的原料、成品都不危險,但生產中的條件變了或經化學反應后產生了中間產物,也就增加了火災危險性。例如,可燃粉塵靜止時火災危險性較小;但生產時,粉塵懸浮在空中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則能爆炸起火,而儲存這類物品就不存在這種情況。與此相反,桐油織物及其制品在儲存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因為這類物品堆放在通風不良地點,受到一定溫度作用時,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便會導致自燃起火,而在生產過程中不存在此種情況。所以,要分別對生產物品和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進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