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關于延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消防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推動消防技術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發布,公安部令第136號修訂)、《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43號)和公安部消防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全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進行延期,具體通知如下。
一、停止受理和審批新的臨時資質。根據公安部消防局相關文件精神,從2017年10月1日起,省公安消防總隊已全面停止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統一延期。對原取得臨時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仍按照臨時機構管理方式進行管理,有效期暫延續至2018年10月1日。在2018年2月15日前,有關單位可持相關資料(詳附件)到省公安消防總隊辦理續期,逾期未申請的,將自動注銷其臨時資質。臨時資質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的消防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期限暫不超過2018年10月1日。
三、加強消防技術服務執業活動監管。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結合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等執法活動,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質量的監督抽查。對社會單位進行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倒查消防技術服務不規范、不到位的問題,依法查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及時報告總隊。總隊將不定期組織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監督抽查,重點打擊對變造、倒賣、出租、出借、轉讓資格證書,出具虛假、失實消防技術服務文件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