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
除了有17項消防產品被納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目錄外,與此前實行(2011年本)(修正)的目錄對比,以下消防產品被移出限制類:
1、火災報警控制器(包括聯動型、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消防聯動控制器、點型感煙/溫火災探測器(獨立式除外)、點型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獨立式除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2、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3、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劑(BC)、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劑(ABC)
4、防火閥門(包括防火閥、排煙閥、排煙防火閥)、木質防火門、采用酸洗磷化生產工藝的鋼質和鋼木質防火門、新建初始規模小于6萬平方米/年的防火卷簾項目
5、天然橡膠有襯里消防水帶、無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卷盤、消防濕水帶、PVC襯里消防水帶
6、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產、加工、裝配工藝
7、水罐消防車、泡沫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泵浦類消防車
8、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飾面型防火涂料、電纜防火涂料
在消防改革期間,取消消防產品限制,正好符合中央《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精神:(四)取消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將列入《產業結均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限制類”的所有消防產品全部取消限制,放開產業政策限制,允許企業自主申諸投資新建項目。將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16類消防產品全部政消強制性產品認證,改為自愿性認證,開放消防產品認證檢驗市場,凡是具備法定條件的認證檢驗機構均可開展認證、檢驗工作,檢測中對出具的文件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對生產和銷售領域消防部門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發現產品質質量問題,依法查處并納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中的(四)取消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現在前面的已經落實,相信后面各項改革措施即將到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