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隊、有關企業: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鑒于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尚未開展,根據公安部《關于貫徹實施<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號)相關工作部署,總隊決定委托濟南頤禾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禾公司)對從事消防技術服務工作、不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一次過渡期消防技術服務從業人員專業技術綜合考試(以下簡稱綜合考試),考試合格人員臨時替代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作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申報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同時,滅火器維修技術人員技能考試(以下簡稱維修技能考試)也一并委托頤和公司組織實施。為做好此次考試,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方式
本次考試的時間定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綜合考試用書為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寫、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2014)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014),維修技能考試用書參見《關于開展滅火器維修技能業務考試工作的通知》(魯公消傳發〔2014〕203號)相關要求。考試采用標準化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和案例分析,滿分為150分,參考人員考試時填涂統一格式的機讀答題卡。
二、考試人員
總隊組織對申請考試報名材料進行了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綜合考試報考人員4259人(見附件1),滅火器維修技術人員1067人(見附件2),允許參加考試;綜合考試審查不合格原因見附件3。所有報考人員及企業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經確定提供的報名材料屬于弄虛作假的,該考生考試成績作廢,并與其所屬企業一并列入黑名單,三年內禁止申報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
同時報名參加綜合考試、維修技能考試的人員,本次先參加綜合考試,維修技能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紀律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攜帶任何考試復習資料(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文檔)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禁止使用手機及其他無線通訊工具,嚴禁傳、抄答案,嚴禁討論交流。凡發現考試違紀、作弊的,監考人員立即沒收試卷及答題卡,做好記錄登記,并責令相關人員立即離開考場,考試成績計零分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場安排
全省共設四個考區,濟南、淄博、泰安、萊蕪、德州、聊城、濱州市的考生在濟南考區參加考試;青島、日照、濰坊、東營市的考生在青島考區參加考試;煙臺、威海市的考生在煙臺考區參加考試;濟寧、棗莊、菏澤、臨沂市的考生在濟寧考區參加考試。考生于10月16日至17日至當地公安消防支隊領取準考證,具體考場及考號見準考證。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到達指定考場參加考試;未帶準考證、身份證或準考證與身份證信息不符的,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用品(黑色簽字筆、橡皮擦、2B鉛筆)由考生自行準備。
五、考試收費
根據考試成本核定,本次考試按90元/人收取考試費。考生所在單位應在10月10 日至15日前至當地公安消防支隊繳齊考試費,各支隊應在10月16日前將費用統一交至濟南頤禾公司(單位名稱:濟南頤禾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戶行:齊魯銀行濼源大街支行,帳號:000000736003800003421),并附發票明細,以企業為單位開具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及企業,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4年10月9日
附件1綜合考試人員名單.xls
附件2滅火器維修考試人.xls
附件3綜合考試審查不合格原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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