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總隊
關于開展全區第四期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根據公安部消防局《關于貫徹實施<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號)要求,總隊決定開展全區第四期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堅持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意見》中“建立行政許可類消防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思想,貫徹實行全區統一規劃、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通過對全區擬申請消防技術服務資質機構的技術人員進行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解決我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人員資格問題。
二、工作步驟及內容
(一)考試報名
1、報名條件:
(1)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①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③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④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⑤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⑥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2)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①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③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④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2、報名方式:由擬申請消防技術服務資質且具備除人員條件以外其它申請條件的機構統一組織報名,每單位報名人數控制在15名以內。
3、報名資料:
(1)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報名及資格確認審查表;(見附件1)
(2)身份證(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3)學歷證書(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4)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5)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4、報名時間:各單位于1月16日18時前到寧夏公安消防總隊火災科學實驗室報名。報名時由寧夏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負責收取報名資料及培訓費。
5、資格審查:總隊火災科學實驗室從報考人員的學歷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歷等方面予以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寧夏消防消防服務信息網站予以公示。
(二)組織培訓
培訓時間:1月19日至29日。
培訓地點:寧夏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寧夏消防總隊培訓基地院內,銀川市西夏區文萃北街,軍馬場向北3公里)。
培訓內容:詳見培訓課程安排表(見附件2)。
培訓費用:每人790元。
培訓報到:培訓人員于1月19日8時30分前到培訓地點報到。
(三)考試組織
1、考試時間:1月30日。
2、考試地點:寧夏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3、考試方式:計算機答題。
4、考場安排:設1個考場,分若干場次進行,每場次考試時間90分鐘。各場次安排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請隨時關注寧夏消防協會網站相關信息。
5、考試紀律:參加考試人員憑身份證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應試人員有以下行為,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成績無效:
①未攜帶身份證件者。
②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經勸阻無效者。
③以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等方式傳播信息的。
④未按規定位置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考場的。
⑤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應試人員有以下行為,取消本次考試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同類考試: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②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③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④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⑤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⑥其它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四)復習題庫
鑒于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內容范圍廣泛,總隊編制了臨時認同考試復習題庫,請參加考試單位及時派員聯系總隊火災科學實驗室工作人員拷貝復習題庫。
(五)資格確認
對考試成績合格者,以總隊文件形式對外公布確認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資格。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結果直接影響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授予。各單位要積極配合,相互支持,順利完成本次考試工作。
(二)嚴格紀律,客觀公正。本次考試,關系到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切身利益,考務實施機構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考風考紀,各級領導和考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切實維護考試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考試工作人員存在與參考人員串通作弊等違反紀律要求的行為,在全區予以通報,并提請總隊黨委予以處分。
(三)陽光操作,接受監督。嚴格按照考試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接受各級領導機關和社會單位監督。
此通知
附件:1.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報名及資格確認審查表;
2.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檢測、維保執業人員培訓班課程安排表。
寧夏公安消防總隊
2015年1月4日